2022-10-212025-07-282022-10-212022-10-211994-8131https://ir.ntus.edu.tw/handle/987654321/65199在歷經了長久的時代演變及制度變革後,全國運動會成為國內規模最大,等級最高的綜合型競技運動賽會,且為完善全國運動會之舉辦,我國訂頒了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以法規命令層級之法令,規範承辦城市舉辦全國運動會的權力與限制。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法與個案研究法為主要研究方法,就全國運動會的歷史變革及相關法制規範演變進行研析,並針對民國99年臺中市改制後參加全國運動會的選拔、訓練及競賽成績進行討論分析,經資料彙整與分析,提出以下結論:一、臺中市參加全國運動會代表隊選手選拔事宜由臺中市體育總會各單項委員會承辦,其選手遴選有多種形式。二、臺中市各競賽種類訓練方式常區分為多個階段,各階段分別針對體能、技術、戰術、實戰模擬及心理素質做不同比例之調配,以利賽前達到生理及心理巔峰狀態。三、承辦城市具有的優勢,主要為競賽種類及地理位置兩項。四、臺中市改制後參加全國運動會成績多次取得第四名立法院長獎,奪牌數量次於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193 bytestext/html全國運動會;選手遴選;訓練;參賽成績;錦標成績臺中市改制後參加全國運動會選拔、訓練及參賽成績之分析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