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2025-07-312017-03-072017-03-07https://ir.ntus.edu.tw/handle/987654321/8254478077 bytesapplication/pdf教育學程、政策、法規、評鑑;體育法規、競技規則或其他法規政策又變 高畢學分增 體軍護必修 學生畢業最低學分增為160 其中必修144學分 體育、軍訓、護理原規劃改為選修 教部臨時煞車 恢復為必修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