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2025-07-302017-02-202017-02-20https://ir.ntus.edu.tw/handle/987654321/71474民國三十八年,國共內戰,時局動盪不安。前中央報體育名記者蘇玉珍女士(站立者左二)隨家人從上海搭乘最後一艘荷蘭船,輾轉香港,再往印尼。 酷愛籃球右一心嚮往台灣求學的地,遂組織一支籃球隊,於民國三十九年到台灣比賽。這支ㄌ娘子軍並非正規軍,遠征台灣時只有七名球員。 當時在台北只有二之女籃球:一是二女中(現在的中山女高),一是淡水純德女中。而且台灣的女籃比賽採用女子規則,一隊六人,三人在前場進攻,三人在後場防守,以中線為界,越界者違例;運球也只能在地面拍一下就將球傳出去,拍二下違例。可是在南洋打的都是男子規則,體育協進會理事長郝更生(照片中唯一男士),極力反對女孩子打男孩子規則,認為太過激烈,幾經談判,結果雙方各讓一步,採用男女規則各賽一場。 比賽場地在台北憲兵球場(今國軍文藝中心),露天、水泥地、木板看台,僅可容納七、八百人的場地擠進一千人,甚至連圍牆、數梢都有觀眾,吸引不少人,確實造成轟動。 (圖:蘇玉珍 文:張素珠)96636 bytesimage/jpeg台灣百年體育影像展;人物;國內賽會1949年第一支訪台的女籃隊multi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