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22025-07-282022-02-222022-02-221560-3822https://ir.ntus.edu.tw/handle/987654321/65378本研究目的旨在探討國內運動場館冠名權的租值消散,以產權理論的角度檢視冠名權的經濟效益,並建議如何避免租值消散的現象產生。本研究採用文獻探討與個案時事分析,從過去文獻指出冠名權是由運動贊助發展而來,隨著觀念的改變運動贊助已成為企業行銷的商業行為,且冠名權的經濟效益以成為運動場館經營的主要收入來源,並提出國內外冠名權個案,分析個案冠名權的經濟價值與租值消散的現象。本研究結果發現國外冠名權具有高經濟價值,而國內冠名權卻因未有明確產權制度與冠名權法規,使得原具有經濟價值的冠名權淪為租值消散。因此,提出避免冠名權租值消散的建議與如何發揮冠名權經濟效益,做為政府增加國庫收入之方法。174 bytestext/html運動贊助; 租值消散; 經濟效益sport sponsorship; dissipation of rent; economic benefits以產權理論探討國內運動場館冠名權Property Rights of Sport Stadium's Rental Value Dissipations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