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2025-07-312017-03-072017-03-07https://ir.ntus.edu.tw/handle/987654321/82397168248 bytesapplication/pdf教育學程、政策、法規、評鑑大學入學93年變革 推甄、申請合辦 不能重複報考 分別更名"推薦申請"與"自由申請" 兩者第二階段測驗同一天 招生名額擬合計占三成 推薦申請以每人申請一校一系為限other